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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理论经济学大类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2025年09月11日

为主动适应新时代高层次经济学人才培养需求,经过调研论证并参考国内高水平财经大学成熟做法,经济学院决定自2026年招生年度起,实行理论经济学大类招生。

一、大类招生的基本规则

经济学院理论经济学大类招生的基本规则是,理论经济学专业在研究生招生报名阶段不区分研究方向,采用统一的初试与复试科目;在复试阶段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结合考生志愿和各培养方向招生限额进行分流,确定每位考生的培养方向;在培养过程中,根据不同方向进行差异化培养;所授予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专业名称均为“理论经济学”。

二、大类招生涉及的培养方向

经济学院理论经济学专业大类招生,包括经济思想史、经济史、西方经济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四个二级学科专业。在大类招生实施后,以上四个专业转为理论经济学专业下设的四个培养方向。各方向简介如下:

经济思想史:理论经济学所包括的六大学科之一,是理论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2003年学校理论经济学学科被国务院批准成为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经济思想史专业又增加了外国经济思想史和经济方法论史两个领域,并开始招收硕士生和博士生。经济思想史主要以研究生教育为主,具有硕士和博士授予权。该培养方向硕士研究生开设的主要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政治经济学、经济学说史、经典名著选读、新政治经济学、制度经济学、奥地利经济学、经济学方法论、重商主义经济学等。

经济史:理论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东北财经大学的经济史学科历史悠久,底蕴丰厚。早在20世纪50年代建校之初直至90年代,著名经济史学家马大英教授在中国财政史方面的研究就在国内外具有广泛的影响。经济学院组建以后,重新整合了学术研究队伍,建立了经济史与经济思想史教学部。2003年,经济史专业开始招收博士生和硕士生。经济史主要以研究生教育为主,具有硕士和博士授予权。该培养方向硕士研究生开设的主要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政治经济学、经济史研究方法与文献选读、中国经济制度变迁研究、中国古代与近代经济史、中国现代经济史、经济学说史、外国经济史等。

西方经济学:是理论经济学的基础学科,研究社会如何利用稀缺资源生产有价值的商品,并将它们在不同人群中进行分配的科学。它是一门解释和预测人类经济行为、市场波动、国家政策乃至全球贸易格局的强大分析工具东北财经大学西方经济学学科由早年在芝加哥大学留学的汪祥春教授创立,并分别于1998年、2000年获得硕士学位与博士学位授予权。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一支理论基础扎实、结构合理、视野开阔、锐意进取的学术梯队。东北财经大学西方经济学学科极为重视学生从事学术研究和创新性工作能力的培养。西方经济学主要以研究生教育为主,具有硕士和博士授予权。该培养方向硕士研究生主要开设的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资本论》选读、西方经济学流派、制度经济学等。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学科体系起源于20世纪90年代。东北财经大学的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学科是教育部最早设立的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专业硕士点和博士点授权点院校之一。本学科依托经济学院的辽宁省“一流学科”重点建设规划项目及国家重点培育学科的经济学科优势,侧重于将人口学、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区域可持续发展理论相融合的交叉理论与应用研究。在课程设置方面,师资研究团队已经积累了丰富的本学科研究生培养经验,课程设置多样化并与国际接轨。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主要以研究生教育为主,具有硕士和博士授予权。该培养方向硕士研究生开设的主要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可持续发展理论与方法、资源与环境经济学、生态经济学、应用时间序列分析、高等数理统计等。

三、招生及分流流程说明

(一)报名

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报名,在系统中选择经济学院“理论经济学”专业即可,系统中不区分具体研究方向。

(二)初试

报考经济学院“理论经济学”专业的考生,初试业务课二(专业课)统一考801经济学。

(三)复试

经济学院理论经济学专业大类按照统一标准进行复试。复试内容包括专业水平测试、外语水平测试和综合情况考核。其中,现场复试的专业水平笔试及外语听力笔试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面试考核由研究生院安排、经济学院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具体要求根据研究生院发布的通知执行。

(四)专业分流及录取

在复试环节报到时,考生在《经济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理论经济学培养方向选择志愿排序单》(附件)中填写3项分流志愿,第1志愿到第3志愿优先程度依次降低。表中需勾选“是否服从理论经济学大类内调剂”:若选择“是”,表示当考生填写的三个意向方向均无法录取时,学院有权根据各方向空缺情况,将考生调剂至其他未录满的方向,考生对录取方向不得提出异议;若选择“否”,表示考生只接受被录取到书面填写的三个方向之一,如果考生填报的所有意向方向均已录满,将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复试后,根据《东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在各培养方向招生限额范围内进行分流:

1.将所有考生按总成绩(包括初试和复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如总成绩相同,则按初试成绩排序);

2.从排名第一的考生开始,依其填报的第一、第二、第三志愿顺序检索,若第一志愿未录满,则分配至第一志愿;若已满,则检索第二志愿,以此类推;

3.若考生所填志愿均无法满足且服从调剂,将由学院根据各方向剩余计划情况统一进行调剂分配;若所填志愿方向均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则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4.经济学院或研究生院将在发送待录取确认通知前或同一时间,公示或通知考生其所分流至的培养方向。

四、培养与毕业

入学后1个月内,通过双向选择确定研究生指导教师。在规定期限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科目并经考核合格,按录取专业授予学位证和毕业证,毕业证和学位证上所体现的专业均为“理论经济学”。如有需要,研究生院和经济学院可提供学生实际培养方向的证明文件,以方便学生升学或求职时使用。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经济学院负责解释。详情请咨询:0411-84711610(汤老师)。

 

 

 

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2025年9月

经济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理论经济学培养方向选择志愿排序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