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专业(本科)学分制培养方案
一、专业培养目标
经济学专业具有口径宽、适应性强的特点。通过学习,学生将具备扎实的经济学基础理论功底和宽广的知识面,可以在经济学各个分支学科攻读研究生学位,成为理论研究型人才;本科阶段的学习也将使学生具有国际视野、熟悉国内外经济现状,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同时具备较强的适应能力,能够成为在各相关部门从事经济管理、调研、咨询等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二、专业培养要求
通过在校期间的学习培养,本专业毕业生应达到如下基本要求:
1. 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了解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方针和法规。
2. 具备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基本理论知识。
3. 系统掌握现代西方经济学理论知识,熟悉经济思想史,熟悉经济类相关学科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了解国内外经济发展史实。
4. 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基本动态,具备自主学习和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
5. 熟悉国情,熟悉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6. 能运用数量分析方法和现代经济学基本理论进行初步的经济分析,具备分析、解决实现问题的能力。
7. 熟练掌握一门外语,能够阅读相关专业文献,具备一定的听、说、读、写、译技能。
8. 掌握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通过相关大学生计算机知识考试。
三、学制与学位授予
本专业实行4年的基本学制和3-6年的弹性学制。
凡按教学计划和有关规定,提前学完全部课程并取得相应学分,符合毕业条件者,允许提前毕业(修业年限不得少于3年)。学生在符合有关规定的条件下,可延长在校学习期限,但不得超过两年延长期。在弹性学制内学生可以辅修第二专业或攻读校内第二学士学位,也可以休学进行创业活动或专业实践活动。
对在规定的学制内,修满学分并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
本专业最低毕业要求总学分为160学分,其中,课堂教学学分为144学分,课外实践教学为8学分,社会调查2学分,毕业论文(设计)6学分。
本专业课堂教学设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中级微观经济学、中级宏观经济学、劳动经济学、产业经济学、经济学说史、货币银行学、会计学、统计学、计量经济学、财政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高等数学1A、高等数学2A、经济学专业导论、线性代数、中国当代政治经济理论1、中国当代政治经济理论2等主干课程,共144学分。其中:
1. 通识教育课程共65学分,包括:通识教育必修课33学分,通识教育选修课32学分(按模块要求修读)。
2. 专业教育课程共79学分,包括:专业基础必修课30学分,专业必修课19学分,专业类选修课30学分(按课组要求修读)。
五、实践教学安排及要求
实践教学包括课程实践和社会实践两个部分,学生完成的实践教学总学分应不低于23学分。其中,课程实践包括课程实验和课外实践,至少应修21学分;社会实践至少应修2学分。具体要求见实践教学一览表。
六、毕业论文
本专业毕业论文是在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基础上的综合性训练,共6学分,安排在第八学期。本专业毕业论文的要求:在进入毕业论文写作前,学生须完成一篇学年论文或科研论文的写作,经过必要的学术训练并达到学术论文写作规范的要求;本专业的毕业论文形式包括论文、文献综述、专题调查报告、项目研究报告、案例分析报告等,学生可根据自身特点自主选择。